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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清,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荆门市律师协会理事,荆门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主任,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农工党荆门市东宝总支主委,荆门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荆门市第七、八届政协委员,荆门市第九、十届政协常委,湖北省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律师执业证号:170897111491 。
业务专长:擅长办理房地产、公司实务、金融、保险、民事侵权类案件,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对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业务娴熟。
执业理念:专业、诚信、责任心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广场A座15楼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电话:13972867048
电子邮箱:hbjmj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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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江大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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