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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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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先广,男,汉族,律师,税务师。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70893111482。
    1945年农历8月8日出生,1968年2月应征入伍,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隆盛镇民主八村四社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北省社科院荆门分院特约研究员,省检察学会会员,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理事,荆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检察学会理事,市委党校兼职法学副教授,市劳动争议仲裁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主任,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医药局等单位的特邀监督员。湖北省首届“十佳律师”及信用等级“AAA律师”。
    在20年军旅生涯中,长期从事政治思想工作,曾被空军政治部评为“优秀政治教员”、“优秀政治工作干部”、“优秀通讯员”,被87169部队评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标兵”等。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十分注重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担任荆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期间,该局办公室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个人曾被市政府评为“优秀军队转业干部”、“优秀共产党员”。199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政治工作者”。1994年9月“下海”组建荆门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1年8月,辞去副县级公职,率领全所人员由“官办所”集体脱钩改制,平稳过渡为民办的“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严格“从严治所”,注重以自律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法律服务优质、高效、便民”为特色,建立、健全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坚持“以感情联络人、以事业凝聚人、以制度规范人、以纪律约束人”,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地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重业务、轻政治”、“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探索和拓展以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扶弱济困、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备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努力争创全社会公认的“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精、服务质量高、作风纪律硬”的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赢得了全国人大内司委,省、市领导机关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律师事务所于2003年12月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十佳律师事务所”。2004年9月,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行业工作示范点”。2004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信用等级“AAA律师事务所”及“湖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示范点”。2005年度,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均以简报形式推荐了律师事务所《努力拓展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做法和体会,并在市、省召开的行业会议上发言介绍。2005年度,本人被省司法厅评为“政风行风评议先进个人”、“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6年度,本人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并被列为“全省有突出贡献律师代表”。
   个人爱好业务写作,曾先后在各级报刊、杂志、电台发表论文、杂文、通讯报道千余篇,多次获奖。撰写的《疗治干部“机关病”》被编入《当代领导管理艺术丛书》,并被评为二等奖;承办一个民事案件发表的《代理词》被司法部编入《成功辩护词》一书;《对一起受贿案的成功辩护》在《湖北法制报》发表后,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并被编入《中国西部发展战略文集》。
   本人的简历及工作业绩被收录于《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科学中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才库》、创业英才丛书《中国当代创业英才》、《21世纪中华英才大典》等。

    擅长业务
    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信调查、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业务娴熟。

    行为准则
    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尽职尽责

    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东方广场A座15楼
   邮编:448000
   手机:13971849448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象山大道东方广场A座15F

电话:0724-607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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