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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授牌仪式上的表态发言

2017-2-26

在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授牌仪式上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瑞猴辞岁,金鸡报喜。正当我们欢度中华民族传统的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之际,迎来了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授牌仪式在我所举行。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诚挚的感谢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法律顾问团对我所的信任、重托和厚爱!
    同志们,为了协助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依法治市、兴工富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法律顾问团在我所设立了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我们决不辜负领导们的信任、重托、厚爱、期望和要求,坚持做到以下“六个坚持”:
    一、坚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的需要,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市人大代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坚持自觉模范遵守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制定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咨询记录和统计工作。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在认真询问和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就人大代表提出法律咨询的问题,力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解释、说明或建议。
    四、坚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声张正义、抑恶扶善和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为已任,始终做到“三不”:准确解答咨询、不以个人好恶辨是非;正确解答咨询,不凭个人感情分好恶;依法解答咨询,不毫无根据的下结论,更不违背法律和政策乱出主意。
    五、坚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满腔热忱、和蔼可亲的接待人大代表的法律咨询,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当好人大代表的知心人和贴心人。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做到请示领导并经查实后准确回答,或者经集体研究后再作回答。如果发现解答错误,立即纠正。

                                     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律师    彭先广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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