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处
工 作 纪 律
为市人大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是市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之一,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为人大代表服务,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咨询人员应在咨询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根据咨询处的安排,准时在接待室为人大代表提供咨询服务。
二、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对人大代表的咨询在认真解答的基础上,凡法律咨询以外的情况,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三、加强请示汇报。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市法律顾问秘书处请示汇报。
四、实行职责追究。对于在工作中,因不认真负责,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