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点击进入,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

微信扫一扫,分享法之星手机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法之星公众号


现在位置:网上咨询
目前共有[775]条咨询 每页显示[20]条记录   >>律师登陆
共有咨询 775条,每页20条,共39页,当前为第14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首页] [最末页]
!联系方式只有管理员登录后才能看到。
 
 
  标题:咨询
请问  少数民族有专管部门吗/
[咨询时间:2009-7-22 17:17:42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没有,民政部门的职能多一些(2009-7-25 13:13:02)

 
  标题:我能胜诉吗
尊敬的刘律师你好:2006年10月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双方约定安置化工厂以西高层住宅。为了避免以后在回迁位置上发生歧议,在协议书中附了回迁位置平面图,并加盖了公章,在协议中还约定:如果甲方变更回迁位置,乙方在化工厂至通江干线--化工厂至纺织厂地段选择新建住房(在开发区域内)。我如期向甲方结清了房屋差价款。 事实经过:2009年5月甲方在我不知情下修改了规划设计平面图,变更了回迁位置,又重新确定了回迁位置,我有甲方修改后的平面图,还有甲方变更回迁位置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 问题:1、我起诉甲方能胜诉吗(我的诉讼请求是:请求判令被告原原本本的履行2006年10月14日我与被告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这样行吗) 2、我能按约定获得优先选择住房权吗。 3、协议书中的约定属于合同法第45条规定的合同附条件吗。4、诉讼费大约是多少。敬请指教,谢谢。
[咨询时间:2009-7-21 13:55:18 ]
  宋峰翔律师 回复:1、根据情况看,继续履行已不可能,因此,诉讼请求应该是按合同给予你优先选择住房权。2、可以3、不是附条件4、诉讼费不多。具体情况还要看详细书面材料才行。(2009-7-26 11:02:09)

 
  标题:关于网络骗人
两年前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男孩假扮的女孩,当时我 不知道,最近才发现他是个男孩,他亲口告诉我说他是个女孩,而到现在他也不承认,请问他这是在犯法吗?我可以请律师告他吗
[咨询时间:2009-7-20 9:55:30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不是违法行为,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解决。(2009-7-21 20:51:13)

 
  标题:关于 【快闪】在中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就是
“快闪”在中国是怎样一种情况
我们在大街上 【只做动作定格】
不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
算违法么?


还有一个就是
我们在大街上 快闪
万一有司机只顾着看我们
酿成交通事故
我们需要付刑事责任么


可以把结果发到我的邮箱上吗?谢谢了
[咨询时间:2009-7-20 8:28:04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快闪在中国也是刚刚兴起,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种行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及他人,同时要注意安全。你说的行为不算违法。万一有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酿成交通事故,当然不需要你们承担责任。(2009-7-21 20:49:33)

 
  标题:家庭暴力
我是一为受害者且已婚两年,有一个儿子。在这其间我被孩子的父亲打过七次。甚至这次把门所上。用其东西抽我把我的后背抽出了血手也破了。腰也疼。我想和他离婚。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够上了家庭暴力?如果离婚的话,程序怎样走?孩子回给谁抚养?
[咨询时间:2009-7-19 9:32:08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你所述的已经涉嫌构成家庭暴力。如果要离婚,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领离婚证;二是若一方不愿离婚或达不成协议,则需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2009-7-21 20:36:49)

 
  标题:婚姻问题
男方在外找一女方,原配知道后,男方要改过,原配也原谅了,但女方不放手,放话说要自杀,以命相抵,请问有什么法律能使女方欣然放手吗?
[咨询时间:2009-7-15 22:00:00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第三者的过激行为影响到夫妻二人的正常生活时,您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者所实施的过激行为对您们二人的生活造成严重骚扰时,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当然,该事情的发生男方具有一定过错,建议和平协商处理(2009-7-17 9:14:44)

 
  标题:孕妇维权
我是一所学校行政职员,现已怀孕9个月了,预产期在8月初。单位现制定了竞争上岗的方案,按照目前的状态,我根本无法参加竞争。学校领导打算安排我待岗一年,只发基本生活费,这样合不合法?
[咨询时间:2009-7-10 13:43:27 ]
  洪小勤律师 回复:按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孕假期视为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标准,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如未约定,单位在你孕假期发放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2009-7-12 10:17:27)

 
  标题:土地使用纠纷
我家的土地使用证书在丢失的情况下,被邻居涂改自己的使用证书后,侵占我家土地,并盖好了房屋。我家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解决?
  1.我家是1984盖房,现存有当时土地管理征收的土地使用费收据
  2.邻居的证书有明显的涂改痕迹
  3.邻居家的土地使用是从我家导原有的面积分出去的。
[咨询时间:2009-7-9 13:35:37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土地证虽然丢失,但应有相关证据证明你家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费收据是证据之一,还应找一下当年的土地登记档案等,最好重新申办土地使用证。邻居侵占你家的土地使用权,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归还土地,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2009-7-9 15:43:41)

 
  标题:房屋修建采光问题
对于修建房屋时..是否需给相邻的房屋留采光的....如果留..至少要留多少.....谢谢.....
[咨询时间:2009-7-4 12:59:56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具体数额根据楼层高矮不一样,建议你去城建部门具体咨询.(2009-7-4 15:28:55)

 
  标题:房租到底给谁


    我的一个朋友今年租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3月底房东(代号A)将房屋卖给了别人(

代号B),B支付了一定的押金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转让手续,4月15买家B拿到房产证,但是

因为他们之间又有一些经济上的纠纷(A觉得按合同的价格卖给B亏了,A要求B再给他一万

元,最后B通过发律师函而拒绝了A的要求)而导致买家B在6月初才将余额结清。问题是现

在卖家A找我朋友要4月和5月的房租,而且天天在我朋友的工作地点闹,还威胁他的人生安
全。
    A的理由是B在6月初才将余额结清,所以6月初之前房子还是他的,所以房租要给他。

    但我朋友认为既然4月15日B拿到房产证了,不管B是否付清余额,他们之间是有押金和

合同的,房子的产权也应该是B所有,所以我朋友付房租也应该付给B,而不是付给A。

    因为A和B之间也闹的有矛盾,所以B现在是站在我朋友的一方,说就算我朋友把房租给

B,B也会马上会把房租退给我朋友,而不是给A。

    我朋友不知道现在怎么办,哪位法律高手能帮我出谋划策一下吗?
[咨询时间:2009-7-1 0:15:52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呵呵,你这案件有点意思.以下个人观点给你分析以下:1根据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原则"登记主义"的规定,B在4月15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4月15日以后B就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至于房屋价款是否接清,只是债权的范围,双方有争议可以另行解决;2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所有权的权利范围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在4月15日以后就应当由B来收取该房屋的子息;3、按照上述分析,你的朋友应该将房租交给B才是正确的。(2009-7-3 17:56:56)

 
  标题:离婚
我和我老公结婚五年了,他是入赘到我家的,我现在被他知道我有外遇;我想和他离婚,现在房子户主是我爸,如果离婚他有这个财产分吗
[咨询时间:2009-6-30 21:38:39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房屋是你爸爸户主一般来说男方无法分割该财产,但是他若有证据证明该房屋虽然是你父亲户主但是房子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家庭共有财产,他还是能主张权利的(2009-7-3 17:46:27)

 
  标题:购买的房子被查封!~
2009年4月买了套房子,付了首付,后又和银行签了贷款协议。但购房合同备案一直备不了,贷款也就下不来,后来去房产局了解才知道楼盘早都被查封了(购房前)。而且开发商也一直搪塞推脱不提供购房合同。请问,我应如何处理?可以直接报案吗?万分感谢您的回复。
[咨询时间:2009-6-29 14:39:43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您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报案效果不大,你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2009-6-30 17:49:42)

 
  标题:这个官司我该怎么打?是由我自己取证吗?
我于今年6月1日上午九点左右往中国农业银行荆门掇刀支行存了3000元钱,因为办的是卡,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持卡的客户到ATM机上办理业务,我很自觉地去ATM机上把钱存了,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异常现象,交易完成后我和老公就离开了(在这里要说明一下,这台ATM机在银行内部,并不是24小时银行)。但6月4日上午因为要钱急用,银行柜员告诉我说卡上只有三十几块钱了,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怎么几万一下子就变成了几十块,要知道这张卡上是我和老公所有的积蓄,而且这张卡和我的身份证一直在我自己身上从未离开,我也没有把卡借给任何人,密码只有我和老公知道,对于什么网上银行等业务,我也没有开通。
    我让银行工作人员打出了取款明细,上面显示的都是在ATM机上取走的,手续费都是22元,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这是在异地跨行取款,但他们无法告诉我取款地点。于是我报警了,在经侦科我得知他们接到这种案子包括我的一共三例,其它两例金额较大,他们告诉我说立案了也不好追回,难度很大。在6月23日下午我才得知那些钱是在福建某建行被取走的,我当时要求公安局帮着把录像调回来,因为银行人告诉我说最多只会保存两个月,有的一个月录像就消了,但公安局回复我说因为金额太小,而且又涉及到出差可能人手也不够,所以不太可能去,但可以给我立案。我到银行跟他们交涉,银行说等公安机关调查。
    我现在因为怀孕在家休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公的收入也就那么点,如果等公安局追查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况且在他们银行已经发生三起这样的事故了,因为我的身份证和卡一直在自己手里,没有借给他人使用过,更没有告诉别人密码,所以我认为银行是有责任的,我准备起诉,但我不知道要准备哪些材料哪些证据。如果打这个官司我胜算的机会有多大?
[咨询时间:2009-6-26 10:28:56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您好,在QQ上已经一起讨论过了,有新情况新进展记得保持联系(2009-6-28 21:51:07)

 
  标题:离婚
你好 我想问一哈 我结婚还不到2年 因为我们是包办婚姻 在这2年里我们经常吵架 每次他都动手打我 我现在真的受不了了 他现在也很想离婚 因为他不想给我补偿 所以经常对我实施暴力 想把我赶走 我们现在有一个不到2岁的女孩 年前我们在武汉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植49万 现在在经营一家餐馆 如果离婚我能得到补偿吗
[咨询时间:2009-6-24 13:51:29 ]
  洪小勤律师 回复:如离婚,对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依法分割,而不仅仅是补偿。最好电话或当面咨询,给你较为具体的意见。联系电话13032767776.(2009-6-24 22:39:20)

 
  标题:过马路被撞
我叔叔过马路,被一由荆门到沙洋的摩托车撞倒,送荆门一医抢救,最后脑死亡,家人放弃治疗。他55岁,每个月工资在1500左右,能出证明。叔叔的责任在30%左右。不知到赔偿有那些细节。大概能赔多少钱。
[咨询时间:2009-6-22 22:12:57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要视户口性质和被抚养人情况确定具体金额,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金额相差悬殊,详情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13971861746(2009-6-22 22:23:20)

 
  标题: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前夫是公务员,离婚协议时他同意每个月给工资的30%作为小孩的抚养费,请问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奖金、十三、十四个月工资算不算,补发工资算不算?如果他不给我可以要求他单位直接划到我的户头上吗?
[咨询时间:2009-6-22 7:46:21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你们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约定,一般工资都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如果他不给的话,单位不会应你要求直接扣划的。你必须到法院起诉,判决后,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后单位才可能扣划你前夫的工资。(2009-6-22 12:08:30)

 
  标题:交通赔偿
请问刘律师,我的车把别人撞了,当时只买了最基本的保险,我还要承担其它哪些费用?我主动把伤者送到了医院,是不是会减轻赔偿?
谢谢!
[咨询时间:2009-6-18 21:25:08 ]
  刘宇飞13797930060律师 回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项目。具体案件还的具体分析。你送伤者是你应该做的,要是具有逃逸情况情况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祝事情处理顺利``(2009-6-18 21:30:34)

 
  标题:贷款
主题:住房公积金贷款
2006我的住房公积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贷了款,去年被我知道,现在钱已经还完,但是我的信用已经被破坏,我怎么才能改回我的信用。贷款不是我签名,也没有我配偶的签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违归的可能,现在起诉 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  
[留言时间:2009-05-27 08:30:52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贷款的人侵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可能违规,诉讼时效2年,从你知道冒名贷款时起算。(2009-05-28 17:41:00)  

这个需要打官司吗,大概需要多少钱?我可以当面咨询吗,在什么地方咨询?
[咨询时间:2009-6-17 11:35:47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既然钱已经还清,再打官司似乎没这个必要。信用被破坏是指哪方面?没有按时还款还是其他,因信用被破坏而起诉在全国范围内还是新鲜事,有一定的新闻效应,但即使胜诉也不会获赔多少。你可以到所里当面咨询,联系电话13971861746。(2009-6-18 11:36:20)

 
  标题:关于房产证分户的缴税问题
想咨询一下律师:本人所购房产签购房合同时注明是办证时双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可如今房产总证早办下来了,开发商却迟迟不肯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他应缴的税费,想要我们各个户主自己承担所有的税费,大家心有不甘,请问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赢吗?
[咨询时间:2009-6-17 9:59:26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可以打赢,开发商应按合同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税费。(2009-6-17 21:05:21)

 
  标题:妇女权益
我的妻子是市大型酒店的普通餐厅服务员{凤凰酒店{》当初酒店要求签定了为期三年的劳工合同,现在妻子怀孕三个月了,这种情况也不适合在酒店的劳动强度,总不能挺着肚子给客人上餐吧,妻子拿医院的证明要求公司请五个月的病假后进入产假期,公司不批准,这就是变相的要她自己提出辞职,这样的话以后的怀孕期间的社保酒店不用交了,生育金,失业保险金等都没有了,是你自己不做了,我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解决,难道公司不批,就只能自己离职吗/谢谢您的解答,急急急///////////
[咨询时间:2009-6-15 15:36:32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劳动法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专门作了保护性规定,即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员工,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的劳动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请病假要有医生的病情证明,并不仅仅是怀孕的证明,要问问单位不同意的理由,也许是认为你请的太早了。多跟单位沟通,如果实在不让请,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2009-6-17 21:39:34)

  分页:共有咨询 775条,每页20条,共39页,当前为第14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首页] [最末页]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象山大道东方广场A座15F

电话:0724-6077077

邮箱:6647009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