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刚走上工作岗位的老师,我于2006年7月15日与现在的学校签定了劳动合同,当时说了在寒暑的时候没有补贴和课时工资,但享受基本工资600元,可是发7月16到8月15号的工资时只给了我220,这样合法吗? 我是不是该拿600? 注,学校8月份补课,我是8月5日报到的。学校似乎是报到那天开始算的。 |
[咨询时间:2006-9-1 15:23:40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你有权利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600元工资的待遇,学校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你可以据理力争,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2006-9-13 20: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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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彭律师。我很无助,我64岁的老父亲,在2006年6月9日在家乡给一辆小汽车撞伤了脚造成了骨折。住院30多天,用了医药费8300元钱。当时已报了交警,交警出了份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要付全部责任。叫我交亲等待调解赔偿。但现在已过去两个月了,打了几十次电话给交警,交警都推说对方要上班什么的,过几天通知,到现在还没有通知过。请你帮帮我,告诉我应怎么做? |
[咨询时间:2006-8-21 11:47:53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不知你父亲的治疗是否终结,如果治疗终结,你可以申请交警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治疗还没有完,则需再等待一段时间。联系电话:13971861746(2006-8-21 22: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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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律师:您好,我是金榜家园的业主,谢谢您做我们的律师,请问代律师金榜家园什么时候可以递交诉讼请求?估计官司什么时候可以结束? |
[咨询时间:2006-8-16 11:47:42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请直接与代律师本人联系。(2006-8-16 21: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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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今年(06年)初买了一套商品房 合同只写他的名字,现在双方协议离婚,他说把该房产全部给我,并在协议书上写明,但合同里规定房产证要两年后才能办好,请问:象我们这种情况,两年后办房产证能直接改成我个人的名 字吗? |
[咨询时间:2006-8-11 17:50:58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你们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虽未取得产权证,但可以约定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以及将来房屋产权的归属,协议生效后,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为你,这样,你将来办理产权证时就完全可以你个人的名义办理,使该房产成为你的个人财产。我的电话:13032767776(2006-8-13 16: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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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虽是早产,但是正常出生的婴儿,出生后一切正常,只是体质有些虚弱,按出生医院的建议,我们转到上一级医院做婴儿养护,在转院的救护车上,输痒管颠簸,脱落,随车护士处理不当,手忙脚乱弄坏了氧管后,直接用输氧主管对婴儿供氧,且氧力压力调得很高,导致婴儿呼吸仓促,最终被呛死,,而派救护车的医院拒不承担一切责任,请问李律师,我们可以向医院索赔吗,我们该如何讨个公道? |
[咨询时间:2006-8-9 21:43:45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可以向医院索赔,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们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此事,若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你们要注意收集和保管好有关证据。(2006-8-10 21:4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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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现在想在荆门市区内开一家以加盟形式的服饰专卖店,请问需要经过哪些部门的批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主管部门是哪一家? |
[咨询时间:2006-8-9 15:51:22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开服装店不需要特殊的审批程序,只需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即可。(2006-8-10 21:4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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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同事在一个小的加工厂上班(只有10多个人),我的同事在骑摩托车外出给工厂买东西的时候与另一个摩托车相撞,我同事是逆道行驶(速度慢一点),脚止被撞断了一个。另一个人是顺道行驶,速度快一些,被撞皮重伤。请问现在我同事应什么责任,另一个人应付什么责任,而我们所在的小加工厂应付什么责任谢谢! |
[咨询时间:2006-8-8 12:16:48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如报了警,由交警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来决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份额。你同事属工伤,其个人的责任份额由公司承担。(2006-8-8 22: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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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法律硕士,今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如果通过了,能否申请到贵所实习?? 进入贵所一直是我的梦想!!! |
[咨询时间:2006-8-3 13:30:54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我们所欢迎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加盟,包括前来实习,是否录用由我所彭主任视情况决定。(2006-8-5 16: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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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中生,经老师指点得知这个网站,我爸爸请村里一位叔叔帮忙,他是开打米加工厂的,在拖运稻谷去打米时我爸爸请他帮忙顺便带2袋菜籽去换油,这些都不付费的,在中途卸完菜籽去打米时,拖拉机启动时我爸爸从车子上摔下来摔成脑淤血,现还在医院,花去医药费不少,律师叔叔都知道拖拉机是不能人货混装的,但是,又是不付费的请他帮忙,出了事,要是算责任,请问到底该如何呢?按法律他们到底该付多少责任?? |
[咨询时间:2006-7-27 11:47:06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拖拉机手对你父亲是好意搭乘,但因没有能够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且违反拖拉机不能人货混装的规定,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对你父亲的人身伤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父亲明知拖拉机不能人货混装,仍然搭乘,主观上亦有过错,应适当减轻拖拉机手的责任。至于双方各自承担责任的份额,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你父亲可起诉,由法院判决。本人认为拖拉机手的责任应大于你父亲的责任,以三七开为宜。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本律师的联系电话:13032767776。(2006-7-29 23:3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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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在文化大革命时被没收了房产, 后来我爸爸及我爷爷的其他孩子也没有办理此事 。平反后并未要回 ,我家现在还有房产证 ,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要回?
具说 现在那块地已经被公家卖了 盖了楼
希望律师能够给我一些建议 。 谢谢! |
[咨询时间:2006-7-10 20:28:44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政府如果将属于你们的房产卖掉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时间太久,建议你们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解决。由于你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我们只能简单作答,如需进一步的建议,请带上有关资料进行面谈。(2006-7-12 9:3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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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的学生,今年6月28日我爸爸免费帮一农户拖运菜子,结果在车子启动时他从我爸爸的拖拉机上掉下来摔成脑淤血,他自己本来先就有病,他哥哥要我们赔偿2万1,我们已经赔偿1万3,可是总共医药费都只用了3万多,最近他天天到我家要钱,吵得我们不能正常工作生产,我也不能正常学习,请问他的索要合法吗?我们应该付多少责任??? |
[咨询时间:2006-7-7 13:34:25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因你爸爸是无偿帮工,如你爸爸没有重大过失,可不用承担责任;如你爸爸有重大过失,可承担一定责任,我个人认为各承担50%的责任为宜。(2006-7-10 21:5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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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现在荆门市内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啊 ? 我在掇刀利民小区看的房子,他们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我问他们不是规定都是70 年的吗 ?他们说 2005年 8月后土地使用年限都是30年,有这规定吗 ? 什么法律哪款哪条有啊 ? 他们说30年后自己交土地延期费用 ,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 |
[咨询时间:2006-7-5 15:28:09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国家对土地出让年限按类别规定了最高年限,居住用地最高是70年,商住混合楼一般按综合用地最高年限50年。3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可能是经过转让后剩余的使用年限, 2005年 8月后土地使用年限都是30年,没有这样的规定。至于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完全免费还是酌情收取少量费用,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国家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争议较大,但均认可的意见是,即使收费,也应是比较低的。(2006-7-7 10:5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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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与姐夫结婚六年(结婚第一年就有过一小孩,由于当时经济等各方面条件不成熟就没有要,流产掉了,后至今一直未孕),现感情破裂,原因是姐夫在外面有了第三者且同居在一起五个月了,上月姐夫提出离婚,姐姐也同意协议离婚,条件是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姐姐与姐夫的父母一起生活,住的房子是以姐夫的父亲的名义买的,姐姐与姐夫一家人都是做生意的,钱也是归姐夫的父亲管理的,所以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由于姐夫父母与姐姐感情很好,一直把姐姐当女儿看,特别不想他们离婚,所以姐夫问他父母要钱,他们是绝对不同意给的,虽然姐姐也说不舍得他们老两口,但总不能与他们过一辈子,所以离婚的心是坚定的,只是不能就这样净身出户呀,太便宜姐夫了,毕竟是他错了呀,而且错的很离谱.平时姐夫就喜欢玩,不怎么着家的,现在姐夫拿不出钱,婚也离不了,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呀,我们都不太懂这方面的相关法律,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保护到自己,请求大家的帮助,我的QQ:53811423,一般晚上会在线的,可以给我留言,可者EMAIL:cheersjsh@sohu.com.谢谢了! |
[咨询时间:2006-6-28 18:26:01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你姐姐想要离婚,在不能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时,应先提起析产之诉,把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产出来,再提起离婚诉讼,在你姐姐和姐夫之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你姐姐有证据证明你姐夫有婚外同居的情形,你姐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受损害程度、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生活水平而定。(2006-7-4 21: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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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在报纸上多次看到您给别人作疑难问题解答,报着试一试的态度,我在网上找到了你们的网址。我想问的是十年前打赢的官司到现在还有效吗??97年在掇刀法院打的官司,法院也下了判决书,但是却没有执行,说是被告人没有钱还债,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找谁???? |
[咨询时间:2006-6-27 17:34:35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只要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则随时可要求法院执行,不因时间长而丧失效力。如果未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现在已丧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只能靠对方主动履行,或双方协商解决。(2006-6-27 22: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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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揭房子 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哪些啊 ? 他们提供了一个需要交纳的费用详单,你看这些都合理吗,是都应该交纳的吗 ? 办证费 总房款 2% ; 契税 总房款 2% ; 维修基金 总房款 2%;
办理入住手续,需要交纳的费用 报装电表 540元/户 ;报装水表 620元/户; 电控门 260 元/户; 物业管理费 0.2元/平米/月,
办理银行按揭须承担的费用 评估费 总房款的2.5‰;抵押 48元/户;档案费 30元/户 ;保险贷款额的万分之8乘以年限;银行存折、卡 15元/户 ;
上面的费用都合理合法吗 ? 是不是都必须交的啊 ? |
[咨询时间:2006-6-25 20:08:17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办理房产证要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都是房款的2%,140平米以上的房屋契税是4%,办证费用一般还需要2000元左右,你和开发商可以约定按2%交纳,也可以要求按开发商出具的发票金额交纳,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办理入住手续要交纳的费用基本上的合理的,各小区情况不一样,略有差别。办理银行按揭须承担的费用有评估费和抵押登记等费用,为房屋投保并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银行放贷的附加条件,你只有接受,才能获得贷款。
(2006-7-5 9: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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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你们律师事务所精通婚姻诉讼案件的律师是哪位律师? |
请问,你们律师事务所精通婚姻诉讼案件的律师是哪一位律师? |
[咨询时间:2006-6-21 17:51:21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对婚姻诉讼案件,我们所律师都比较精通。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位与他们联系。你的邮箱地址换了,我曾给你发过邮件,但被退,请你给我留个地址,我有事要跟你联系。(2006-6-21 21:5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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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宋律师:我爸爸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法院判我5个姑妈要一起抚养我的爷爷和奶奶?可是我的姑妈都是50多岁了/并且大姑妈和二姑妈身体都不好/大姑妈都60多岁了?我想问可以不让我姑妈们承担抚养责任吗? |
[咨询时间:2006-6-13 10:45:47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你的五个姑妈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只有有赡养能力,就应当承担赡养责任,年龄大不能免除自己的赡养义务。(2006-6-13 15:3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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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一心为民,网站也是办得最好的! |
百姓感谢你们! |
[咨询时间:2006-6-7 11:19:08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谢谢您的褒奖,欢迎您常来看看。(2006-6-7 21: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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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爷爷死后房子二叔住,并改户主为二叔,现旧房折面积买新房,要不买可卖户主5万元,我爸弟兄三人,他们就我一个男孩,请问我有权买下房子成为户主吗?卖掉户主我能分到多少钱?现新房未交钱能过户给二叔的女儿让她买吗? |
[咨询时间:2006-6-4 0:12:28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二十年前房屋就登记在你二叔名下,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已属于你二叔,在法律上已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建议你与二叔协商处理此事。(2006-6-4 22: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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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明诈骗我电脑一事,我到派出所、经侦处都咨询过。也送过有关的材料。他们都不予立案(黄明的后爸是派也所干了多年的所长退休的,很多的人都是他爸的老同事或老部下),去年10月26日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12月份去问说是没有消息,到今年5月份去问,一会儿说不够立案标准,一会儿说不在管辖范围,5月份经侦处接等我的指导员和他老爸搭班子十几年,说这件事立案有点差强,说是合同纠纷,到法院去立案(而黄明的哥在法院上班),我怕这件事解决不了,请问洪律师有什么办法帮我?谢谢! |
[咨询时间:2006-5-17 18:41:12 ] |
洪小勤律师 回复:1、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向检察院申请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公安机关拒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也可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凭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3、提起民事诉讼。(2006-5-17 23: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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