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在私立学校读了没几天不想继续读下去学校不退学费? |
宋律师,你好,我是来自黄石的一名学生。我原来在蓝天学校读书。。。暑假转到英才去了。。就在那里补了几天课,我想回蓝天。还没到9月1正式上课。。。英才说3880元的学费一分都不退。。我是是否可以去告他? |
[咨询时间:2007-8-25 13:25:33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好!学校学费一分不退没有道理,学校可以收取适当的学费,然后将剩余的学费退还给你,如果学校不退,建议你向教育部门及工商部门投诉,问题也许能解决的快一些。(2007-8-26 8: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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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说没有能力组织所有业主办理分户证,所以只办了个房产证。请问这可靠吗? |
[咨询时间:2007-8-14 11:53:01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土地证和房产证,有总证,都可以办理分证,开发商应当为你办理分证。(2007-8-14 2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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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律师你好,请问我去年同另外几个人伙和成立了1个股份公司并把公司承包给了其中一个股东,承包期为3年,可才承包1年对方就不承包了,支付了一些违约金,可是我们的注册资金是84万,还有14万流动资金对方交不够,一直拖了快2个月了,他只认可交84万,他这种行为正确吗? |
[咨询时间:2007-7-31 12:03:32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叙述的不清楚,最好面谈。(2007-8-2 17: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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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你好,我们小区最近不到半个月接连发生了两起摩托车被盗事件,从监控录像可看出乃同一小偷所为,物业公司也承认他们有管理不严责任,因此我们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物业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他们不负责对业主人身财产的保管责任,拒绝赔偿,请问物业的说法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
[咨询时间:2007-7-18 10:39:31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物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你们和物业之间签订的协议,物业的服务范围有哪些等。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只是协助义务,如果没有约定对车辆的保管义务,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物业费中包含车辆保管费或单独交纳了车辆保管费的话,则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2007-7-19 20: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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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城南新区买了一套顶层楼房,七楼,房高2.2米,没有盖预制板,开房商说顶层办不到房产证,只签订了卖房合同,合同中说明房屋峻工后,钱交齐后,该房屋所有权归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法律效力,我该怎样办理,才使我拥该房屋所有权.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取得产权证,顶楼已经明确办不到房产证,你购买后可以居住,但产权得不到保障。 很感谢宋峰翔律师回复!现在可以居住,不知道以后有什么麻烦?签订的合同经公正后有效吗?请宋峰翔律师帮忙出点主意?我在这里感谢了! |
[咨询时间:2007-7-13 23:32:57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购买后可以居住,但办不到产权证,以后会给转让、继承带来许多麻烦,一旦遇上拆迁也不会得到补偿。合同是否有效跟办不办公证没有关系,无效的合同公证处也不会给予公证。
(2007-7-15 21: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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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师,我于2005年在荆门城区购一套商品房属于顶楼,并于当年装修,在入住的第一个夏天,也就是2006年4月底的时候前后阳台都出现了漏雨的情况,当时物业派人给修了,前面阳台现在是除了下水管堵了一次还没有出现漏雨的情况,但是后面的阳台就一直不断大大小小的持续到今年已经有七八次了,先后多次找了物业和开发商(因为房屋有五年的质保期)他们也答应给修,也确实修过几次,但是到今天还是有漏雨的情况,一到连雨天就有漏雨的情况,墙角顶都有一片片的漏雨后黄色的污渍,昨天下雨后又有湿的,今天找他们来看,他们都不承认了说是返潮的,其实返潮的和漏湿的一看就出来了,他们这样说,现在我不知道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
[咨询时间:2007-7-13 11:52:04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有权要求开发商给予彻底修理,如果再修不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由你请人给予彻底维修,由他们承担费用。如果其拒不给予维修,你也可以直接进行维修,事后要其承担相关费用。(2007-7-15 21: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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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城南新区买了一套顶层楼房,七楼,房高2.2米,没有盖预制板,开房商说顶层办不到房产证,只签订了卖房合同,合同中说明房屋峻工后,钱交齐后,该房屋所有权归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法律效力,我该怎样办理,才使我拥该房屋所有权. |
[咨询时间:2007-7-7 19:40:59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要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取得产权证,顶楼已经明确办不到房产证,你购买后可以居住,但产权得不到保障。(2007-7-13 9: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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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在外打工多年,分别在广州,深圳,惠洲三地工作过,三地的保险都没有转回,现打算回家,不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
[咨询时间:2007-7-5 14:52:37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可以在你结束异地打工时,请你原来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到你打工地的公司办理转移手续即可转移回来。不明事宜可进一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2007-7-13 9: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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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8.25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残疾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我持证免费乘坐6路车4年了,2007.6.25号公交公司将我们残疾军人乘车证换成爱心IC后就不能在有的线路上免费涮卡了,而且限制了每天的乘车的次数,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该怎么办?可以请你们律师帮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吗? |
[咨询时间:2007-7-4 17:38:04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公交公司的做法不妥,你们可以与之交涉,也可向其上级单位交通局反映,让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2007-7-13 9: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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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如何理解<<劳动法>>中的劳动争议日期计算方法 |
如何理解<<劳动法>>中的劳动争议日期计算方法 |
[咨询时间:2007-7-4 17:37:28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007-7-13 9:4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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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费用都有哪些,该什么地方办理,有谁可以帮我`?请联系Q276147053 |
[咨询时间:2007-6-21 16:03:25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5.房产的产权证;6.担保人等。 注意的是: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2007-7-13 9: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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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98年单位以积分制分房子,因当时我有住房,故将名额让给了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小妹,现在我儿子急于完婚需要住房,请问:我能向小妹要回这套住房吗?法律是否有条文?非常感谢? |
[咨询时间:2007-6-16 19:56:09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如果你将名额转让给小妹而单位也表示同意的话,你的小妹是可以取得产权的,你不能再要回来。(2007-6-17 21:3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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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与2006.12.30签了服装营销合同,融资20000元,每月分红2000元3月一节,不得拖欠.但在4月初仍然没有拿到钱,最后我们协商宽限2月在5月30日之前将本金20000和红利6600元全部给我.但现在我找不到他的人,打电话不接或者关机.前些天他告诉我店面在铜锣湾上货了但我今天去了没有,回来后我看他给我的与马克.佐罗签的合同,发现章印非常简单,按合同上厂家的电话打去是空号打扬州114查询并没有这个电话号码,也没有这个厂家.我用陌生的电话打去他会接但都告诉我等会就回去,因为他在我家租的房子但也并没有交房租.可是每次说了都不算话,从来没有见到,有时发现他回来了,但都是早出晚归.现在我该起诉还是去派出所报案.如果起诉找不到人可以受理吗?不管那里管了但找不到他人我的钱怎么要回?可以找他家里吗?请尽快给我回复,谢谢! |
[咨询时间:2007-6-3 0:22:12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首先要先找到人,找到人后与之协商或选择起诉,是否涉嫌诈骗现在还不能断定,他有没有实际从事服装生意,是确实要借钱还是一开始就不准备还钱等情况弄清楚后才能判断。(2007-6-6 20: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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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急!!我被报社及网站乱登报道应该怎么办??? |
各位律师: 您们好!最近我父母(在外开店)那碰到了一些麻烦事,想向你们咨询一下我们应该如果对待?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发布的一条主题为:水货凳子差点坐出人命 工商介入商家赔偿6000元的新闻,楚天报上报道的也类似,但事实并不是如此,事情是这样的:王某于2005年6月份在我父母那买了一套家具(床、梳妆台及梳妆台凳子\餐桌椅\衣柜\电视柜等,价格:不到3000元),当时口头说过保修一年,但王某于2007年4月18号左右到我父母店里来说他老婆从梳妆台凳子(大小:30*40*20厘米)上摔倒,导致生命垂危(原有高血压)要求我们赔偿损1万医药费,当时我父母没有理他,之后他就带着消费者协会的人要求处理此事,然而消协的人问他有什么证据证明他老婆是从凳子上摔下来的,他当时说没有,所以当时就没法处理此事,后来他就天天到店里来哭闹,我父母听说王某是当地的混混怕闹事,就报了案,那几天天天都有派出所或消协的人来,店里面生意都不好做,后来消协的人提意说拿5000块钱给他就当破财消灾,但他不同意,最后决定给他6000块,但要求王某写了一份保证,(保证以后他老婆不管出什么事与我们无关,保证我们店里的安全,不会被人闹事,证明人:派出所及消协人员). 当时也咨询过一些律师,他们的意见是怕他闹事,给王某3000块消灾(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后我爸想不能为了3000块而一直折腾下去,就给了王某6000块,本以为这件事到此就结束了,现在报纸及网络上看到说是"水货家具"这样的报道,像这样我们是有理都成了无理了. 我想问问各位律师:1、用了两年的凳子都没出问题,现在坏了能说明是质量问题吗? 2、我们要不要要求那家报社及网站澄清事实?(报纸上没有明确说“水货”及商了姓名,网站上说了,还有此事从头到尾就没出现过工商局的人) 3、报纸及网站是昨天报道的,现在他们那周边的人都在议论,如果因为报道而影响到店里的生意,我们要去找谁处理这样的事呢? 请各们律师尽快给我们指引一条明路,因为不懂法,已花了一笔冤枉钱,真不想让他们越摸越黑。 |
[咨询时间:2007-5-12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1、凳子已坐了两年,且已过保修期,再说有质量问题,不能成立。
2、虽然报道与事实不符,但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向,可以不去理它,否则只会越描越黑,反而不利。(2007-5-12 11: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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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招商银行信用卡1万元的费已经有3个月,现在我没有能力全部还清,只能每个月还1000元左右,可是银行的催款人员不停的给打电话要我全部还清,还说如果不还就走法律程序诉讼我,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我还款的态度是明确的!请律师帮帮我! |
[咨询时间:2007-4-13 10:46:47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银行是有这个权利的,你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表明你还款的诚意,还可以让银行适当计算利息,并可以约定违约金等,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2007-4-14 22: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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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一底的房子。一楼所有门面及住房我全部租了下来。租期三年。如果要上楼必须要经过一楼门面。没有别的通道。现在我不断的掉东西。报警也报了。还是不断的掉东西。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将一楼全部锁了。不让任何人通过。来维护我的财产安全。。如果可以。楼上的人无法出去。这是不是对楼上的人非法拘禁?我很急。希望能很快得到答案。。。 |
[咨询时间:2007-4-10 15:34:13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如果上楼必须经过一楼门面的话,则你不能锁门,除非你想办法另行开通一条上楼通道或将门面进行适当改造,或放弃这个门面等,还有不明事宜可直接联系我:13971861746(2007-4-12 14: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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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份装饰工程挂靠协议,可以帮帮我吗? |
[咨询时间:2007-4-10 11:07:58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可以与我联系,联系电话13971861746(2007-4-12 14: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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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免费的咨询就已经不错了,这个事务所已经不错了。我常来看一下的。 |
[咨询时间:2007-4-8 10:14:06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感谢您对我所及我们网站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常来看看:)(2007-4-8 15: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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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玩由新浪乐谷代理的网络游戏-天堂5年,有价值人民币上万元的虚拟装备,于上星期被盗,客服于今天上午给出我的被盗处理,我所有被盗物品没有一件返还我,请问我可否起诉新浪乐谷,维护我的权益 |
[咨询时间:2007-4-4 15:16:09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关于网络侵权以及网上虚拟财产的保护,现在还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定,要追究新浪乐谷的责任比较困难.(2007-4-7 8:2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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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已破裂,在外打工,男方要求离婚,但联系不上女方本人,可否办理离婚?如何办理? |
[咨询时间:2007-3-30 13:22:33 ]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联系不上女方办理离婚程序比较复杂一些,只有一方到庭会加大法院的审理难度,使法官难以查清案件事实。如果法院立案后,在程序上可以公告送达诉状、传票,可以缺席判决,再公告送达判决书。建议你通过女方家里或朋友尽量联系上女方,会极大的减少事情的难度。(2007-3-31 21:3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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