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点击进入,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

微信扫一扫,分享法之星手机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法之星公众号


现在位置:网上咨询
目前共有[775]条咨询 每页显示[20]条记录   >>律师登陆
共有咨询 775条,每页20条,共39页,当前为第31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首页] [最末页]
!联系方式只有管理员登录后才能看到。
 
 
  标题:楼下的门面属不属于违规建筑
彭律师:
你好!
我在咸宁一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是一楼,楼下是个门面,在装修的时候,那门面的业主把门面做出了3米左右。请问他是属于违规建筑吗?
[咨询时间:2007-10-21 16:16:19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自己擅自挪出3米,应该是属于违章建筑。(2007-10-26 22:08:40)

 
  标题:有关房屋合同
我想在卫校附近买一套私房,可以签署商品房正式合同,可以做按结、办房产证,在谈付款方式时,发商为了逃税,让我将总房款的10-30%付给他个人,开收条,然后以剩下的房款作为总为总房款在合同书上签字。如总房价10万,支付给他3万,合同书上显示的房屋合同价就为7万。逃税本不可取,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在以后发生某种纠纷,我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他签的收条能否作为法律凭证,以证实我的总房价是10万?
[咨询时间:2007-10-17 12:28:13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关于房屋价款的条款是无效的,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他签的收条可以作为证据证实你的总房价是10万,最好在收条上写明为房屋的实际总价款。(2007-10-21 10:16:02)

 
  标题:如何讨要欠款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一位朋友于十年前向我借款十万元用于生意投资,结果生意失败,于是他们全家逃走,至今下落不明,荆门的房产又被银行封了。请问我这钱还要的回吗?怎么要?欠条都在我手里。
非常感谢!!!
[咨询时间:2007-10-17 12:12:19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具体情况要看欠条上是如何写的,以确定是否过诉讼时效。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但要以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前提,否则即使打嬴官司也存在能否顺利执行到位的问题。 (2007-10-21 10:30:22)

 
  标题:急!急!急!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公公于2002年与我婆婆离婚,离婚时剩有一套房屋,协议签定公公无限期的付给婆婆三万元,公公需将房产权转到我老公名下。现该房只有60%的产权,剩余的40%(约三万)公公想要我们出。请问该房有我一份吗?公公又另外找了老伴,想用该房贷款(房产证以有是公公的名字,还没过户)由公公还大部分,我们还小部分。请问该房以后会有那阿姨份吗?如果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呢?
非常感谢!!!
[咨询时间:2007-10-17 11:29:30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如果该房你公公赠与你们并过户到你老公名下,在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你老公个人的情况下,应视为对你们双方的赠与,该房应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贷款最好过户到你老公名下后,用你老公的名字贷款,你公公和你们一起还贷即可。因该房已赠与你们,阿姨就不会再有份了。即使没有赠与你们,因该房是你公公的婚前财产,不属于与阿姨的共同财产,但阿姨以后会有继承权。(2007-10-21 10:39:13)

 
  标题:请问我怎样才能把防雨层加盖起来?
我购买了一套已破产单位的顶楼,开发商现在已找不到人,从来也没有物业管理,现漏雨漏的厉害,准备用砖瓦做规划部门允许高度之内的防雨层,但楼下某层不允许,说是公共面积。问能不能不经过他同意就加?如不能加,我的装潢损失谁来陪?或者我不管这个房子漏雨了,将来一直漏到楼底,我有没有责任?
[咨询时间:2007-10-15 17:08:14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可以做防雨层,既是为了你的利益,也是为了公共利益。(2007-10-15 20:29:40)

 
  标题:房子一直办不下来证
宋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5月在荆东小区买了一套房,当时因结婚急于用房就签了一份简单的合同,约定对方包办房产证,但没约定最迟办好的时间,留了10000等办好证再付,期间一直催对方办证,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迟不办,并在去年把10000当中的5000要去了。这个房其实是开发商当时的汽车修理部,我们改成了住房,好象不在小区的规划内,对方能办到证吗?如果不能,我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能办,对方又一直不办,我又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我能要求退房吗?对方该怎么退钱,我能要求对方补偿吗?今年我不在家,对方说今年荆门所有的房屋都办不了证,是这样吗?期待您的回答,非常感谢!
[咨询时间:2007-10-13 22:13:31 ]
  宋峰翔律师 回复: 不在规划范围内则办不到证,你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一直居住,双方均有过错应分担损失。今年荆门所有的房屋都办不了证,没有这回事。(2007-10-15 20:27:38)

 
  标题:如何购买城南新区私房
我想购买荆门城南新区一套新建私房,房子所处7楼,卖主称可以办理房产分户证,而卖主所提供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批的是准建4层,也没有看到房屋总证、土地证等,卖主所提供的合同样本缺乏公平公正。请问我在购买这样的私房时,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时间:2007-10-10 21:33:35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城南新区的私房情况比较复杂,看到房产总证再买是最有保障的。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所买的七楼以后很难办到房产证。(2007-10-13 16:09:01)

 
  标题:二手房抵押贷款
我想购买二手房,可资金不够。请问能否与卖主协商,先支付一部分房款,办理产权过户,然后用过户的房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剩余房款?如果这种办法可行,应该如何操作?
[咨询时间:2007-10-10 21:24:03 ]
  宋峰翔律师 回复:这种方法基本上不可行。一是没有卖主愿意这么操作,二是即使卖主同意,银行的贷款也很难办到。(2007-10-13 16:12:55)

 
  标题:借了钱不还
有个人07年4月说得了大病,找我借了5000元,说2个月后还,但到现在也不还,天天说没有钱,我和他只是很普通的交情,请问怎么办,是找人去打他一顿还是请你们帮我忙,我直可以提供他当时给我打的收条,上面有他的手印。请回复,谢谢!
[咨询时间:2007-10-8 7:32:24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找人教训他并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先与之协商,若行不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2007-10-8 17:02:16)

 
  标题:土地证的办理
1987年,镇工商所要扩建,所以征用了我家的祖屋。当时并没有给我们土地补偿费,而是由生产队补给我们相同的土地面积给我们建房。这样为了公家,我们从集镇上的祖屋里迁到偏僻地建房,当时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房子建好后,那个院墙就没有砌。
今年,我们准备砌院墙,土管所却不准做。说我们没有土地证。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咨询时间:2007-10-7 11:02:13 ]
  洪小勤律师 回复:把当初建房的相关资料准备好,要求土管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所砌院墙在宗地范围内,那就没问题,否则就是违法用地.(2007-10-7 20:14:57)

 
  标题:办理房产证后,领证时发现没有契证,好象正常吗?
商业性质房屋,办理房产证后,领证时发现没有契证,好象正常吗?
[咨询时间:2007-9-15 18:19:39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不正常,交纳契税后,应当发放契证。(2007-9-17 20:32:41)

 
  标题:土地证问题
宋律师,谢谢您的回复。还是土地证的问题,我也问过卖房人,他说他们单位房全没有土地证,还有其他的单位福利房也没有这个土地。我也有咨询过房产局相关人员,也说这个没什么问题,请问这个不办会有什么后果?
[咨询时间:2007-9-15 15:12:11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没有土地证不影响居住和买卖,只是涉及到以后办土地证时可能会有麻烦。(2007-9-17 20:24:56)

 
  标题:一个房屋的问题
你们好!有件这样事,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回答。我的父母离婚,我判给我妈。家里还有一套住房,后来要积资的时候,我妈出了钱。后来是给爷爷奶奶居住。我爸又成立了一个家庭。到了现在,我爸因犯错坐牢,爷爷奶奶过世,他们都没有留下正式的手续,只是在口头上承诺给我。我去找过我爸,他也给几个姑妈写过信,要把房子给我。现在几个姑妈不肯给。原因是怕他回来后,没得地方居住。因为他要和他现在的老婆离婚。我相知道,如果通过法律可以拿回那个房子吗?我爸承诺是给我。
[咨询时间:2007-9-13 15:18:47 ]
  宋峰翔律师 回复: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是你父母离婚前购买的还是离婚后购买的,如果房屋是你爷爷奶奶的,则涉及到继承;如果房屋是你父亲的,则你父亲可以赠与给你,其他几个姑姑无权干涉。(2007-9-14 10:24:19)

 
  标题:关于养老金
尊敬的李律师:
你好!
我是一名在某超市工作的员工,2005年单位凭再就业证,给我购买了养老保险至今,但现在市劳动局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凡是以前的养老保险金都要给补上,我是2003年到本超市的,但现在我准备辞职到别的单位去上班,不知道超市会不会给我补起以前的养老金。因为毕竟我在这里干将近5年时间。请尽快回复。谢谢!
[咨询时间:2007-9-13 13:37:28 ]
  宋峰翔律师 回复:单位应当从2003年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金。(2007-9-14 10:01:19)

 
  标题:购买二手房
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屋,房屋为福利分房,现该房屋有房产证、契证没有土地证。该单位房屋土地当时由政府出面解决,据说现原土地所属于单位正与政府及房屋所属单位就土地款项等有纠纷。而我买房的屋主已离开该单位,请问我购买此房有问题吗?应该怎样注意这些问题?
[咨询时间:2007-9-13 9:46:28 ]
  宋峰翔律师 回复:首先应弄清楚土地总证的情况,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土地出让金是否交纳等。如果土地出让金已交纳,可以购买;如果未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后会涉及到此笔费用由谁补交问题。应当由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单位无力交纳,则以后办土地证会有麻烦。(2007-9-14 10:20:06)

 
  标题:助力汽油摩托车不能办牌照,交强险有效吗?
1、助力汽油摩托车不能办牌照[按道理这属于无牌上路,违章了]
2、已办理驾驭执照

请问:这种情况下,交了交强险有作用吗?保险公司会不会不予理睬
[咨询时间:2007-9-10 9:13:17 ]
  洪小勤律师 回复:既然保险公司已同意承保,并就保险合同达成协议,不存在免责情形,交强险就为有效,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2007-9-13 21:02:35)

 
  标题:房产如何确定
我一位朋友协议离婚,离婚时因为双方分居几年,没分割财产.离婚后朋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证用的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子女由朋友抚养.请问朋友的妻子能要求分割其子女的房产吗?
[咨询时间:2007-9-6 7:42:50 ]
  宋峰翔律师 回复:你朋友的妻子不能要求分割孩子的房产。你朋友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是对孩子的赠与,房产属于孩子,非为孩子的利益,任何人不得处分房产。(2007-9-7 8:58:01)

 
  标题:要工资
我不在原来的单位干了,因家有急事,不得不干,可老板压我600的工资,我跟他要他却不给,而且理由是我没有提前说,就这么简单的理由就不给我的工资了,我想是我劳动报酬我为什么不要呀!我们没有签任何的合同,他是银行的新贷,是农业银行的,我该怎么讨回我的工资,我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但我有不知道从那里下手,如果我走法律途径我都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要回我的工资
[咨询时间:2007-9-3 21:25:49 ]
  洪小勤律师 回复:1、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他们出面处理解决; 2、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你只需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007-9-4 22:15:32)

 
  标题:关于离婚
我于2002年结婚,儿子现在四岁半.
  2003年我们在我单位买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他爸妈给了3万块钱,我找我的同学借了点,其余的每年从我的年终工资里扣,到现在房款也没有交齐.今年为了办房产证,单位给我开了全额收据,欠款要我打了欠条.
  不记得是2004年还是2005年因为要还找我同学借的一万块钱,我又找我爸爸借了单位给我爸的青苗补偿费7000块钱,2005年春节前,我爸中风住院,苏醒后,提醒我们还借款,我们一直没有钱到现在也没有还.
  2004年我想要改善家里的经济和同学接了别人的一个柜台做服装亏了,第一次他找人借了8000,第二次我找我的亲戚借了5万,第二年他就还了别人的8千,我亲戚的5万到最近才还完,也没有要利息.总的下来亏了一万多点.
  今年我们单位给失地农民进社保,我找我们领导帮忙把他妈妈也办了社保,钱是我又找我的同事借了5千和他拿来的.也跟他妈妈说好钱我俩出,工资等把借款和本钱还清了就给他妈妈享用.本月工资已经上帐.
  由于我们对生活的方式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差异太大,经常冷战,隔不到一年半载就有一两个月不讲话.儿子一直是我和我妈妈带,他妈妈偶尔带下.因为房子是在我单位买的,水电费一直从我的工资里扣,还有我的社会保险也是直接扣,家里的一切开支都是我的,儿子的开支也是我的,我一月1千工资.他的工资他说他存着.他说我会花钱,经常为这个唠叨、说我.
  现在我提出离婚,他要我把他还的做生意亏的一万多还他,也不承认找我爸爸借的7千,说房子和孩子都是他的,还要我把他妈妈的工资本给他,我说房子不可能给他
要卖了分钱和还帐,工资本也要等把我同事的借款还完才能给他.
   
  我想知道我现在怎么办离婚?
  我想要孩子怎么办?
  孩子跟了他我该怎么办?
  他所说的有道理吗?
  我做的对吗?
  
  我需要诉讼离婚吗?

  盼!
  
[咨询时间:2007-8-28 13:48:35 ]
  洪小勤律师 回复:如果你们不能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律师会根据你提供的相关证据和证据线索,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老公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详细情况最好面谈。我的联系电话:13032767776;13317528300,电子邮箱:hbjmhxq@126.com。(2007-8-31 17:56:17)

 
  标题:您好!
我购房后,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房管局说我购房价格低,要求进行评估,这是抢钱呢,还是合理?如果要多支付很多钱,由我本人承担吗?
[咨询时间:2007-8-28 9:51:02 ]
  洪小勤律师 回复:房产局的要求是合理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房屋买卖当事人规避应当正常向国家缴纳的房产过户中的契税等相关费用。(2007-8-31 18:02:16)

  分页:共有咨询 775条,每页20条,共39页,当前为第31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首页] [最末页]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象山大道东方广场A座15F

电话:0724-6077077

邮箱:664700927@qq.com